“省管县”为何在两年后才“切一刀” |
2009-07-15 |
|
财政部9日公布了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2年底前将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这一改革
(见2009年7月10日新华网)。“省管县”,主要体现在财权、人事权和项目审批权三方面,假若把财政转移支付为“第一刀”的话,那么,人事权等是“第二刀”与“第三刀”。这个消息告诉人们,“省管县”这一“刀”需要在2年之后才能实施。
|
中办国办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
七部委:今年学费标准不得高于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政府将全额承担"7·5"无辜伤者治疗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乌市一线员工恢复生产何为"三股势力"
tujian.org
任继愈、季羡林两位学术泰斗辞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其中要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见
2009年2月2日《京华时报》)。前不久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明确了珠三角试行省直管县体制,要求珠三角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此前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对“省管县”从依法探索到鼓励依法探索,提法的改变,彰见中央的热切期盼。在近日,温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强调“要更加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见新华社2009年7月10日)。
应该说,我国幅员之宽,各地条件参差不齐,在改革问题上不能持“一刀切”,而是采取循序渐进的策略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慎重的。然而,笔者看到,诸多地方在推进“省管县”改革问题上,仍停留在等待观望上。
从现实状况分析,“省管县”改革需要加快。人们知道,时下“省管县”中,地级市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地区行署基础上形成的。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为着推动城市化,“市管县”也成了一风吹。在沿海省份,几乎都是“市管县”。人们盼望“市管县”能较快有力地发展城市,然而事实却与公众意愿相违,正如媒体所指出的,“市管县”做法的弊端是增加了政府机构,导致行政审批层次繁杂,而且每个地级市在管理上形成小区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利于更大区域进行资源整合(见《南方日报》2008年7月31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乡镇年鉴的统计发现,“市管县”实施后,“国家转移县乡财政”与“县乡上交财政”之间的差已从1980年的“正160亿”变为1999年的“负1600亿”,孙表示,三农问题的存在与市管县体制有直接关系(见《东方早报》2007年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