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国企领导不得决定本级领导薪酬
2009-07-15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规定”要求,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我国外贸摩擦压力空前 半年60起调查涉82亿
    ·力拓"间谍案"继续发酵 审查风暴
    ·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6000元 申请须等到8月10
    ·环保电动车集中亮相北京(图)
    ·婚介所变身"金股之王"揽财 证监
    ·家电下乡网点禁触8警戒线 严重犯规者将取消
    ·郑州市纪委:"经适房事件"官员涉
    ·外资撤离中资企业"抄底" 北京商
    ·十大房企重入融资圈地循环(图)
    ·钱太多、人太疯 监管者想靠中国建筑为股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