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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家警务活动监督系统在西安阎良建成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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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7月15日电(记者杨彦)为进一步加强警务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近日,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投入110余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了警务活动监督信息系统,在分局8个派出所的值班室、户籍室、讯问室及刑侦、治安、交警部门的值班室、分局警务综合办公大厅、交警大队服务窗口、监管大队等区域共安装51个监控探头和13套拾音系统,通过网络连接至分局警务活动监督中心的8个电子显示屏,对民警的警容风纪、工作效率、服务态度进行全程录像监督,对值班室所有对外值班电话实施录音监督。
警务活动监督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对监督情况实行周督察报告、月督察情况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分析研判通报会制度。监督中如发现问题,督察民警立即予以纠正,发现重大问题,督察民警在立即纠正的同时,上报值班领导,并及时报告督察长或分局主要领导。
公安阎良分局纪委书记王非奇介绍,此系统建成后将主要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民警容易产生违法违纪的问题和队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着重在提升“服务质量”、“执法质量”和“队伍管理水平”上做文章。通过监督系统,可以随时督察民警在岗在位、按规定着装、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服务窗口接待群众的态度、内务卫生等情况,对民警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监督和纠正。可以实时督察民警盘问留置活动是否超过时限,民警是否有刑讯逼供,是否违法使用械具,是否指派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盘问工作,是否单个民警预审、盘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将不同性别的被盘问人关入同一个候问室等情况。同时,通过查询民警讯问工作录像,可以澄清涉案人员诬陷民警问题发生,保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此外,通过视频系统,还可每日对各单位的内务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民警上下班及工作纪律予以监督,解决队伍中“稀、拉、松”的问题,达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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