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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来工医保个人不缴费
2009-07-16
  人民网广州7月15日电(邓圩林甲松)不管是给个体户打工,还是在大企业上班,下月起,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需缴费,就可以享受医保。广州市劳动局今天发布《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只需月缴55.19元/人,外来工可享最高29.5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这将惠及广州160万外来从业人员。

  “这项政策是为外来从业人员量身定做的。”广州市劳动局局长崔仁泉介绍,《通知》既强制用人单位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保,确保基本医疗需求,也允许整体或部分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为外来工享受本地参保人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了通道。

  据了解,虽然广州市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已将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目前有110万人参保,但仍有约50万人未参保。原因是多数外来从业人员具有相对年轻、青壮年比例大、人均医疗消费低和流动性大等特点,现行城镇职工医保政策不能完全适应该人群的特点;加上缴费高,企业也不积极。

  新政策将广州外来工医保缴费大幅降低,从过去参加职工医保月缴费371元/人左右、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151元/人,直降为现在的45.36元/月·人。加上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2009社保年度广州为9.83元/月·人),企业每月缴费55.19元/人,职工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待遇,门诊最高可报销300元/月,住院、门特及门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29.5万元。用人单位缴费标准分别降低85%和70%以上,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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