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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意义非凡 四方面体现 |
200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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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林业工作会议6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央召开的首次林业工作会议。7月15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龙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
首先要问贾局长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请您介绍一下会议召开的背景情况是怎样的?
国家林业局局长 贾治邦
以中央名义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也是我党历史上的第一次,这确实不同寻常,意义非凡。确实2008年,在研究中央10号文件的政治局常委会议和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决定在文件出台以后,择机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专门部署。
林权改革不仅关系到林业,也关系到整个农村发展,还关系到我们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所以中央决定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这场改革具有非常重要和深远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这场改革是深化农村经营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这是和前三十年的农村改革相比的,前三十年的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同时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林权改革最初也是从农村发端的,所以它的意义是重大的,它必将进一步解放农村的生产力。
二是它为30年来的农村改革赋予了新的内涵,对农村改革又是一个新的发展和丰富。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家庭承包这么一个形式把林地的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承包落实到户,确定农民是经营林地的经营主体。两权主要是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具有物权性,既有独立性又有排他性。既明确了经营权,而且还保证了农民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还有一个就是长期性,这次林地承包权是70年。
三是它有流转性,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租赁、抵押、转让,可以入股甚至可以作为合作的名义进行经营。这就肯定了它具有流转性。
四是和当年的土地承包不一样,当年是把包田包产到户,现在是包山包林到户,这是一样的。但是不一样的就是林地的经营权承包后,林地上面的林木所有权也同时落实到位了。而且林地的树木量有几十亿方,这是进行直补的,如果变现就是货币,所以具有资产性的。所以说只要把四项落实了,把承包权落实了,把经营权放活了,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全面解放,这对将来农村整个的带动能力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正如家宝总理讲的,它的意义在逐步体现。
这个工作还有一点就是当前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科学发展观讲的是要发展,而且是要协调地、全面、可持续地发展,而三农问题恰恰是山区的问题,山区相对还是落后的,山区又有69%的农村人口,贫困面主要是在山区,而我们山区又是在林区,所以林业改革必然有效解决农村的问题,使全社会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还有林业现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产出不足,人们的需求量很大,所以只有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才能把品种丰富的、质量好的林产品、生态产品和林业的文化产品供应给人们,使得人们都得到分享。这场改革为什么要由中央召开林业会议来部署呢?这也充分体现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重视,这项改革的意义远不在林业内部,而是关乎到整个农村和整个经济社会。
那既然这么重要,改革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能不能达到生态受到保护的目的呢?既然是改革,改革的路上就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而改革的路程又很长,困难多矛盾也多。因为这项改革涉及的领域很宽泛,这项改革又涉及到一种利益的调整,而林地的承包到户又比耕地晚了30年,历史上的林权纠纷很多,矛盾也很多。所以这场改革要真正能够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所以中央召开中央林业会议,把地方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领导同时请到北京来参加这个会议,首先就是因为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江西和福建省作为改革试点,主要的经验就是五级书记抓林改,高位推动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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