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7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重庆率先出台新规:涉黑罪犯头目一律不予减刑
2009-07-16

tujian.org

重庆市高院对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 记者 杨帆 摄

昨日(7月15日),重庆市高院发布消息称,从7月14日起,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黑老大都将不予减刑。这意味着,被判无期徒刑或死缓的黑老大,可能要在监狱里呆一辈子了。

关押时间太短 出狱可能重来

重庆市高院刑一庭庭长胡红军称,之前,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黑老大若在监狱表现极好,一般情况下可以获得减刑。根据以往减刑的例子,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黑老大通过多次减刑,可能服刑15年就可出狱。

“关的时间太短,外面盘根错节的‘黑网’还在,黑老大可能短时间内又会纠集一帮人来。”胡红军称,从预防犯罪来看,若很快就看到黑老大出狱,受害人心里也不能接受。

被判死缓无期 可能终身监禁

昨日,市高院就涉黑罪犯的减刑、假释,率先在全国实施“三个一律”: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一律不予假释;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律不予减刑(法律规定应当减刑的除外);而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罪犯的减刑,在裁定前也要一律公开听证。

胡红军表示,除了刑法规定的“被判死缓的,两年考察期满后应减为无期”和“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减刑”外,黑老大将没有减刑机会,被判死缓、无期徒刑的黑老大只能乖乖地在监狱里呆一辈子。

胡红军表示,对黑老大“终身监禁”能起到警示作用。 tujian.org

     相关链接
    ·吴邦国会见巴基斯坦参议院主席
    ·我国外贸摩擦压力空前 半年60起调查涉82亿
    ·力拓"间谍案"继续发酵 审查风暴
    ·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6000元 申请须等到8月10
    ·环保电动车集中亮相北京(图)
    ·婚介所变身"金股之王"揽财 证监
    ·家电下乡网点禁触8警戒线 严重犯规者将取消
    ·郑州市纪委:"经适房事件"官员涉
    ·外资撤离中资企业"抄底" 北京商
    ·十大房企重入融资圈地循环(图)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