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兼学者张兴与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关于“尾号限行”的行政诉讼,昨日(15日)在朝阳法院开庭。张兴在庭后表示,希望通过此案,引起有关部门对“尾号限行”合法性问题的反思。
旁听席座无虚席
因违反尾号限行规定,张兴被罚款100元,在交纳罚款后,张兴认为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将交通队告上法院。
庭审定于昨日上午9时开始。但8时20分许,记者得知,旁听席的十几个座位已被坐满。法院有关方面表示,旁听者大多为交通队人士。
张兴与两名代理人昨日均到庭。张兴称,今年1月13日下午4时许,他驾车在东三环光华路出口驶出主路时,被交警拦住告知违反限行通告,并做出处罚决定,次日他缴纳了100元罚款。
张兴认为交警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决定。交通队则在答辩状中称,张兴违反“按照尾号限制通行规定”,处罚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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