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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固定资产贷款 确保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
200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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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27日发文规范固定资产贷款——确保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为了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经过了两个月的广泛征求意见之后,于27日正式公布,自发布之日起3个月后施行。考虑到固定资产贷款中,项目融资风险高、资金量大、资金回收周期长等特点,银监会同时发布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提高银行对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防止贷款挪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家统计部门口径规定的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大类,主要是规范商业银行对这些领域贷款的业务流程。通过贷款的全流程管理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保证贷款资金流入交易对象手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银行在资金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的,必须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即银行根据借款企业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其他贷款则可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以此确保贷款“实贷实付”,防止贷款挪用风险。未抬高贷款门槛《办法》出台并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没有改变授信条件,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只是从贷款支付环节,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用途管理。资金发放条件严格后,会加大银行和借款企业的资金成本吗?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办法》实施后,能保证企业正常用款需求,同时借贷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资金不会马上全部划转到企业账户上,而是根据项目进程逐步到位,这样反而会减少企业的利息支出。另外,银行也会因为风险降低而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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