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腐败“年轻化”应消除四种不良心态 |
2009-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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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某市纪委书记曾向社会透露这样一组数字:在该市2008年违纪违法的222位各级别领导干部中,31岁至45岁的领导干部竟然占了48.2%,凸显了腐败“年轻化”趋势。(来源:7月24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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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有人提出了腐败“59岁现象”,有些临退休领导干部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退休前要捞一把。于是铤而走险,或贪污或受贿,最后晚节不保。近些年来情况有了变化,腐败“年轻化”日趋明显,由以前的“59岁现象”到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甚至是“26岁现象”。
笔者认为,腐败日渐明显地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针对腐败“年轻化”的特点对症下药,及时、有效地遏制腐败“年轻化”的势头。在笔者看来,要防止腐败“年轻化”,年轻干部务必要消除四种不良心态。
要消除理想信念可有可无心态。一些年轻的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负面影响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把金钱看得高于一切,认为共产主义理想渺茫,对社会主义信念产生动摇。少数年轻领导干部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办事没本钱。”正是因为少数年轻领导干部认为理想信念可有可无,导致贪污受贿,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因此,年轻领导干部必须彻底消除理想信念可有可无的心态,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远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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