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氏车改”值得敬重,也值得鼓励和推广,但却注定无法得到多数官员(既得利益者)的效仿。因为,一份科学、公正且具可行性的车改方案,很难在既得利益阶层内部生长。
围绕车改的舆论热议仍在持续。近日有两则消息颇为引人注目,一是辽宁省辽阳市两个区的各级公务员“车补”从8月份开始暂停发放,何时恢复待定。(7月25日《南方都市报》)此前媒体报道,辽阳市宏伟区区委公务员记、区长年“车补”7.6万元,弓长岭区区委公务员记和区长更是有一年8万元的“车补”。这一车改方案受到舆论的强烈批评,不少评论者称之为“腐败的公开化与合法化”,或“公务员特权的赎买性改革”。
另一则消息则是,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叶青27日在《新京报》发表文章,晒出了他的“叶氏车改”经验。“叶氏车改”的核心内容是“自购私车,上下班500,出武汉市实报实销,建议双轨过渡。”据称在油价上涨后,叶副局长的车补已涨到了“上下班1000”。即便是这样,这位副厅级官员的车补比辽阳几位正处级官员的车补,每年要少6万多元。
叶副局长用他的现身说法告诉人们,一年1.2万元的车补(外加长途的实报实销)已经能够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与此相比,高出这一数字6万多元的车改方案,在车改补贴金额上确实还有大幅下调的空间。另一方公务员,这些数字也再次证明,公车腐败触目惊心,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刻。
从法治的角度看辽阳两区的车改,当地官员实则已有“私有国有资产”或“骗取公共福利”的嫌疑。可笑的是,当地还在为那些腐败的车改方案进行表扬和自我表扬,自称“车改”后将为当地财政节省下多少万元,这可能是句实话,但这句大实话的实质则是,当地官员通过让渡自己在公车私用上的一小部分腐败利益,来达到领取现金补贴的目的。这种腐败利益的“漂白法”,实则宣告了公权力自我变革的不可行。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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