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7月29日电 (记者包蹇)上海市城管执法局近日发布《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暂行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近年来,城管执法过程中暂扣的物品越来越多,如何处理这些物品成为一大难题。上海市曾于2007年10月发布《上海市城管执法暂扣物品管理规定(暂行)》,其中虽已规定暂扣物品必须在当事人接受处理后退还,但未对该物品在暂扣期间如何妥善保管作详细规定。 tujian.org 暂扣易烂腐物品 tujian.org 经批准留存证据后可变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办法强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暂扣物品将依规退还,并且将严查执法人员执法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违法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办法明确了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期限,对易腐烂等不宜保管的暂扣物品,要求一般以当日下班处理完毕为准,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暂扣物品,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5天。对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易烂、易腐鲜活物品的处理,由原来的“视情捐助公益事业单位”变更为“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用变卖等方式处理,但必须留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办法强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暂扣的各种物品,不得被执法队员和保管人员损坏、挪用、调换、私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暂扣物品拍卖所得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折抵罚款后剩余部分退还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新办法加强了措施的实施规范,要求在实施暂扣物品措施时,现场要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清点,制作《暂扣物品告知书》,并需告知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时间、地点及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处理方式等。强化暂扣物品保管,要求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设暂扣物品保管仓库,实施专人保管,不得损坏、调换、挪用等。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办法规定当事人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退还给当事人。此外还规定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包括变卖、拍卖等,此外还明确变卖、拍卖等所得价款,折抵罚款后剩余部分退还当事人,当事人不明确的,上缴国库。改变了拍卖所得价款全部上缴国库的做法,更多地顾及了当事人的利益。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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