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16日电(记者李劲峰)从本月15日起,贵州省正式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任何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实行“零容忍”。
据贵州省交警总队队长施长征介绍,此次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将具体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据了解,贵州省交警部门将调集优势警力,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夜间加强对城市主干道、饭店、酒店等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开展高密度、高频率拦截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