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7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获悉,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一职工伪造农民病历、医疗费用发票,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8万多元。17日,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献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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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全国整治酒后驾车专项行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7月间,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周献勇借用农民朱某等人的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手续,并给了陶丽(在逃)。陶丽把伪造的朱某等村民在上海胸科医院等医院住院的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交给了被告人周献勇。周献勇完善相关手续后交到利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共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款8.6万余元。今年4月16日,周献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献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的病历及医疗费发票,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周献勇在案发后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1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周献勇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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