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推行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意见(送审稿)》已原则通过,长沙市将于近期内改革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车支出、差旅支出、会议支出、接待支出以及行政基建支出等。长沙拟在四县(市)各选一个乡镇及芙蓉区的东岸乡先期进行公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
在公务用车上,全市将推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启用新的审批表格和审批核准单;探索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拟选择一个乡镇先期试点,再总结推广;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单位在职人员私车给予适当补贴。通过改革,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在出国出境方面,将开展出国(境)费用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单位出国(境)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从2009年起,市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实行经费与计划“双控”办法,即出国(境)计划与出国(境)经费实行联审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组团服务定点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出国(境)服务市场。
同时,深化完善公务消费公开制度,对单位人均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车辆燃修费前20名的单位每半年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公布一次,前5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完善奖励的设立和审批制度,压缩不必要的奖励开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面,市直机关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从2009年起均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市直机关推行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电子化转账)。(记者 赵晶 实习生 李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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