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推行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意见(送审稿)》。记者昨日获悉,公务消费制度综合改革工作具体任务将从公务用车、出国出境等五大方面着手进行。今后,市直机关的公务消费将推行公务卡。
公务用车
探索货币化改革
《意见》要求,在全市推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严格按照单位人数、领导职数和工作性质核定单位公车编制,启用新的审批表格和审批核准单;探索公车消费货币化改革,拟选择一个乡镇先期试点,再总结推广;在用车支出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允许对单位在职人员私车公用给予适当补贴。
出国出境
经费与计划实行“双控”
从2009年起,市直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实行经费与计划“双控”办法,即出国(境)计划与出国(境)经费实行联审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组团服务定点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出国(境)服务市场;开展出国(境)费用专项审计,重点审计单位出国(境)费用报销程序、范围和标准。
公用支出
推行公务消费电子卡
深化完善公务消费定点制度,巩固加油、维修、印刷、会议和接待等五定点的改革成果;深化完善公务消费公开制度,对单位人均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车辆燃油和维修费前20名的单位每半年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公布一次,前5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或通过发“提醒函”形式向单位予以通报;规范奖励支出,在全市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完善奖励的设立和审批制度,压缩不必要的奖励开支;扩大国库集中支付面,市直机关和预算拨款的事业单位从2009年起均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在市直机关推行公务消费的公务卡(电子化转账)。对公务车用油、文印用纸以及日常用品要核定耗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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