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征求意见 拟实行分级保护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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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意见征集公告,就《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意见征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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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9月4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wangxiaofei@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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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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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被非法控制等以及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等而开展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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