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8月18日电(记者边巴次仁)近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西藏将联合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对全区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数据库。
根据方案,从今年7月1日至9月10日,由教育部门牵头,对全区境内每一所学校和每一幢校舍进行摸底排查鉴定、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从9月10日至9月20日,编制2009年实施计划以及校舍安全工程计划;9月20日至9月30日,编制2010年和2011年年度计划编制工程时间表;到11月30日,由教育部门牵头,将建立全区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库,建立电子信息管理平台。
方案要求,在进行全面排查阶段,通过鉴定,收集西藏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形成对每一座校舍建筑的鉴定报告。从2009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对全区中小学各类危房的改造和重建,对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力争到2011年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方案要求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拆除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能力。
方案提出,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设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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