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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体育局一副处长因伪造公文诈骗被“双开” |
2009-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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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获悉,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原副处长强丹因伪造公文实施诈骗被“双开”。
经审理查明,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原副处长强丹自2002年至2003年,违反领导干部不准经商的有关规定,投资与他人合伙开设“朗玛厅”、做汽车生意。2006年5月至2008年6月,为弥补其经商期间的巨额亏损,强丹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伪造了四份公文,以“要拿工程先交保证金”的手段,接连骗取了13家建筑企业和6名个体老板的工程“保证金”,累计骗取公私财产1701万元。强丹诈骗所得,除弥补经商亏损、以骗此还彼的方式退还被骗公司及个人779万元外,还在拉萨购买了一套高档豪华别墅,案发时尚有922万元未能归还。
经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研究,决定给予强丹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鉴于强丹伪造公文、巨额诈骗行为涉嫌犯罪,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巴桑次仁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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