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15时,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网民提问。
[网友
忧民]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后,城镇非就业人员参保就有了制度保障,但对城镇困难群众来说,他们连维持基本生活都成困难,请问,对这部分人,国家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帮助他们参加居民医保?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陈金甫]网友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制度推进之始就非常重视的问题。刚才我也讲到制度之初就考虑到困难人群参保的问题,从制度上他首先是享受一般性的补助,在2007年试点的时候基本上缴费是按照100、200块钱进行缴费,政府每个人补助40块钱,地方政府不低于20块钱补助,今年整个水平调整是不低于80,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公共补助,困难群体还要增加,这就保证低保家庭、重度残疾人每个人还要增加补助,而且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还要补充,所以这样从设计上来说全部低保人群就涉及进去了,对困难人群的财政补助占到了83%。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我觉得我们在实践中关注到的很大的问题不是困难群体的参保问题,而是困难群体就医后医疗报销的个人负担问题,所以这次医疗救助又解决了支付后负担的二次补偿问题。这两项措施出台后困难群体的费用负担会大大减少,但是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医疗消费成本问题,制度运行以来我们自身感受就是困难群体医疗消费的成本太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很简单地讲,我们一般工薪阶层吃个饭二、三百块钱到一般饭店就可以了,如果让低保家庭用二、三百块钱吃饭,你给他报销再多,他剩下的部分负担起来还是很困难的。这是我们下一步要探索的,就是如何让困难群体通过适合他们的医疗平台进行保障。比如我们设立一个惠民医院,比如低保人群看病首先设定在惠民医院,根据成本设定合理的医疗费用,这是下一步要探索的如何解决这个医疗成本的问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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