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瘾成为“社会之痛”,“戒网之伤”此起彼伏,政府部门便有责任有所作为
“广西网瘾少年确系殴打致死”,日前南宁公安机关给出的法医鉴定结论,让人们心情沉重。
这些年,许多父母不惜重金将孩子送到各种“戒网中心”、“拯救训练营”,换来的却是孩子的身心受损甚至生命消逝。“广西网瘾少年身亡事件”并非孤例。据报载,2008年8月,一名“网瘾少年”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华龙青少年成长研究中心被体罚致死;2007年4月,重庆大东方行走学校一名“网瘾学生”不堪教官殴打而跳楼……
惨剧过后,人们谴责“戒网”机构的暴虐,反思教育制度的缺失,追问家长老师的责任。痛定思痛,更让人深思的是,在我们这个青少年网民人数居世界第一的大国,面对愈演愈烈的网瘾戒治乱象,为何至今没有一个行业主管部门对“网瘾”的界定标准做出规范,对“戒网”市场进行统一监管?
网瘾治疗涉及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众多领域,事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容不得丝毫闪失,绝不容许一些社会机构随便拿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做实验,更不能以此作为牟利的手段。
早在几年前,就有专家建议成立网络专管机构,制定关于网瘾标准和网瘾戒治的政策。然而,由某医院牵头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在社会上引发诸多争议之后,此后似乎就没了声息。时至今日,有关网瘾的“国家标准”迟迟没有出台。而与此同时,在“300%暴利”的诱惑下,医院、学校、个体心理咨询机构等纷纷打出“治疗网瘾”的招牌,形形色色的“戒网”机构风生水起,遍地开花;五花八门的“戒网”手段良莠难辨甚至令人恐怖:军事化管理、心理授课、服用药物、电击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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