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甘肃:法院执行人员怠于执行 检察院可建议换人
2009-08-24

新华网兰州8月22日电(记者朱国亮)为破解民事案件执行难、执行乱的困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会签了一份意见,提出了多条具体措施,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力度。

国办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环评新政出台 国务院法制办解读六热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各地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民主决策真正是减少信访的釜底抽薪之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网特稿:七省份立法破解“择校热” tujian.org

这份《关于民事行政执行工作检察监督的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执行决定以及执行行为确有错误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予以纠正;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怠于执行的,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发出督促执行的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对已立案审查拟提出抗诉的案件,发现执行标的涉及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继续执行可能造成执行回转困难或不能执行回转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暂缓对被执行财产的处分。

这份意见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发现执行人员有怠于执行行为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换办案人;发现执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原江苏省公安厅长黄明升任公安部副部长
    ·我国拟将节约用地纳入干部政绩考核
    ·把井冈山精神融入新闻工作实践
    ·国土部下半年将严查囤地未建现象
    ·10省区市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
    ·中纪委:使用小金库吃喝严重者将被开除党籍
    ·人民观察:农民工就业明显回暖
    ·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
    ·云南省创新机制让140万户低收入家庭圆了安
    ·叶挺(人民英模)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