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25日电(记者郭奔胜)记者25日从江苏省南通市委组织部获悉,南通市通过建立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编制责任审核“三联审”的干部监督新机制,有效规范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
据南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腊军介绍,“三联审”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因提拔、换岗或“退二线”等原因而离任的主要领导,在其离任半年内实施“离任联审”;对在同一县(市、区)担任党政主要领导3年以上的,或在同一市级机关部门担任主要领导5年以上的,进行“任中联审”;对平时信访举报比较多、干部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适时进行“重点联审”。
南通市领导干部用人责任审查的重点是,本地本部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联审对象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本地本部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成效以及联审对象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编制责任审核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上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机构设置、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的情况。
据介绍,2007年以来,南通市已先后对市规划局、科技局、总工会等12个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海安、如皋、如东等7个县(市、区)14名党政“一把手”实施了“三联审”,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联审比例达到了87.5%,共查纠违纪违规资金24.02亿元,取消个别地方超越权限对25人作出的任职决定,对超编用人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并指导县(市、区)对108名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联审,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
据悉,江苏省即将在全省推广南通市“三联审”的做法,旨在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的行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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