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8月2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实践的生动展示
60年风雨兼程,60年春华秋实。在即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内蒙古、新疆、广西、宁夏、西藏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就展在北京开幕了。透过一幅幅富有冲击力的图片、一组组翔实有力的数据,少数民族地区流光溢彩的发展成就跃然眼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自然呈现。展览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实践的一次生动展示,是献给新中国60华诞的一份厚礼。
自1947年在内蒙古成立第一个省级自治区起,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走过60多年的历程。60多年来,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既充分考虑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要求,又充分考虑了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要求;既充分尊重我国多民族发展的历史传统,又正确反映我国现实国情的客观要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早在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被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我国《宪法》虽经多次修改,但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规定基本没变。迄今为止,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以1173个民族乡作为补充。
通过这个展览,我们看到了60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步,更看到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中国模式”的强大生命力。 tujian.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