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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今起启动违法建筑普查登记 |
2009-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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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深圳9月1日电 记者获悉,深圳市违法建筑普查登记今日起正式展开。该市将全面投入为期3个月的违建申报登记工作。
据介绍,此次普查内容包括建设当事人或管理人、区位坐标、用地属性、建筑面积、建设时间、类别和用途等内容。对于违法建筑的普查将分住宅类、工业类、多种用途类、公共配套类、商业类、办公类、其他类共七大类进行登记。
据了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2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在正式处理违法建筑前,利用一年时间对深圳市所有违法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决定》指出,在进行正式处理之前,违法建筑一经普查登记后,即可以允许有条件临时使用。也就是说,只要进行普查登记,该建筑在符合工程质量、消防安全的条件下,即可办理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出租等经营性业务手续。
据悉,今年12月2日为本次普查登记申报的截止日期。若未申报登记的,将由违建所处街道办在建筑物所处社区、辖区主要公共场所以及市、区政府网站公示三个月;公示期满后仍未申报的,该违法建筑将被视为无主财产,由街道办事处临时管理。
记者了解到,普查期结束后,将根据普查结果及相关政策法规,按“确权、临时使用、拆除、没收”四种方式对违法建筑进行正式分类处理。(胡谋刘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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