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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公务用车带标行驶接受公众监督 |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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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公务用车将在10月底前全部带“标”上路,接受公众监督。
记者日前在率先开展这项工作试点的保定市安新县看到,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均在后玻璃窗上贴了椭圆形的“车行万里路,走好每一步”文字标志牌,这就表示该车是政府部门的公务车。安新县还在电视台以“滚动字幕”的方式播出公务车贴牌监督管理的有关内容、举报电话等,使“公车贴牌”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根据保定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局于日前印发的《关于对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省直管部门,乡(科)级(含股级)以上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政法系统所有冀O牌照的公务车,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保定市纪检监察部门还规定,对拒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要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和公开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记者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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