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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亮相内蒙古预防腐败民管官 |
200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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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9月3日,伴随着村民代表的阵阵掌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甲兰板村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第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并正式挂牌开展工作,这也是内蒙古成立的首家村民监督委员会。新当选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崔祥云说:“我感觉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很大,我们一定发挥好监督员的作用,为推进民主建设出力!”
记者在现场看到,村民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十分支持,挂牌现场不少村民燃放鞭炮表示祝贺。崔祥云说,监督委员会的3名成员,都是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任期三年,并且规定不能由村“两委”成员、村文书、村报账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担任。
创新
“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村干部,为村民办事。”崔祥云的理解十分简单直接。据介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对村民委员会决策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等。
另外,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利益时,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对涉及村上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可对村民委员会进行询问和质询,也可向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预计10月底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20多个行政村将全部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实现“民管官”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
旁白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能够使村民更好地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有利于提高村民的监督能力,促进村委会依法、依纪工作,有利于促进村民自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好地集中民智、民力抓发展。
新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聂世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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