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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廉租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建设不及时停止拨款 |
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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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沙9月12日电(记者王伟健)在9月11日召开的湖南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副省长韩永文批评了该省部分市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部署的措施不到位。截至目前,湖南还有部分县市财政没有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10个市州没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甚至去年应开工的项目到目前还未开工;中央和省里的资金到了市州半年多,一些地方至今还没有拨下去。针对廉租房建设在部分市州受阻,湖南省最近下发通知,将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纳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提出具体的奖惩措施。
据湖南省有关部门统计,湖南省城市棚户区总面积有2000多万平方米,总户数约25.8万户,其中40%左右的住户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此,湖南省出台了多个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办法,明确从2009年至2011年,将新增廉租住房28.4万套,新增租赁补贴7.1万户,解决35.5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对新建项目建设制定了关键时间节点。湖南今年的计划是建设筹集廉租住房9.9万套,6月底前应完成基础工程。
上半年,国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中央投资的廉租住房项目必须做到“三个100%”:所有项目9月份底前100%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9月底前100%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到位,确保所有项目在明年3月底前全部竣工。但建设部门今年6月对资金到位情况、工程开工情况、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全省廉租住房开工率较低的有5个城市,市州财政、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均没有安排廉租住房资金的有4个市州;根据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部分市州2008年的中央和省财政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还有大量结余,个别市州挤占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其它住房安置,违规对租金核减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009年度中央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目前还有2个城市没有向县市区分配;各地虽然上报了近三年的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但一些地方并没有具体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部分市州由于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不扎实,不深入,争取中央投资补助时临时上报项目,造成相关手续不全,项目无法实施,只好重新选址,变更项目;有些地区盲目赶进度,对于必备的前置性文件把关不严,招标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先施工后办手续的问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廉租住房建设的缓慢,湖南省9月9日下发通知,将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纳入该省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评比和奖惩措施。湖南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组成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小组,负责对各市州廉租住房保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中央和省投资补助,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情况,骗取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转移、侵占或者挪用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资金的;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未竣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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