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平桥镇西张村村民张和法当选村委会主任后,自掏腰包数十万元为村里修筑公路,并转让他在一家商场的部分股份给当地百余户村民;东阳市城东街道斯村党支部书记斯文斌,承担了村里所有办公家具与办公用品的费用,还带头撰文论述如何成为新型农民。
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被称作“老板村官。”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官”上任后,为村里出钱出力,带动村民致富,可这一现象也引发争议。
富人治村?
每天8时,杭州市萧山区向公村党支部书记傅月水就到办公室处理村务。他原来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选党支部书记后,就将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家人,自己一心一意当“村官”,甚至周末都不休息。
同傅月水一样,义乌市城西街道七一村党支部书记何德兴把自己的托运公司交给妻子打理,自己天天“上班”,还将工资捐给村里的老年人协会。
与这两位“全职村官”不同,也有村干部选择“兼职”:一边管理自己企业,一边抽出一定时间到村里“上班”。有的还委托代理人处理村里大小事务。
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陈建义认为,不论这些人用什么形式担任村干部,背后动因无非两种:一是自己的主动诉求,期望实现人生价值,回馈家乡,带领乡亲共同致富,有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等;二是村民认同,村民认为富人思路开阔、能力强,当村干部后可以带领大家致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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