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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使县域又好又快地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仅在县委书记一人的行政级别上做文章,不仅有可能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带来一系列消极的影响
《人民论坛》杂志第263期报道了《机制与级别:县委书记“高升”辩证法》专题,颇有见地。笔者也想就此事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兼职副厅级干部作为激励县委书记认真履行职责的做法,效果如何?能否起到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尚未看到组织部门、专家学者的专门研究和评估。现在一些地方又向前走了一步,直接赋予县委书记副厅级职级,而且大规模地开展这项工作。对此,笔者认为需要慎重,不可贸然成风。
县委书记作为一个县域的主要领导责任重大。从笔者与众多县委书记的接触中,他们抱怨较多的是权力小、任务重、责任大。他们所说的权力小,主要是指县级政权缺少完全自主的决策权,认为婆婆太多,权力被上级机关和垂直部门所肢解。他们经常说的两句话是,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很多事情是看得见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见。地方干部和老百姓则更多地认为,县委书记权力太大了。在一个县里,县委书记是第一领导,似乎没有他们办不了的事情。干部任用、重大工程项目、福利民生,等等,很多时候都是县委书记说了算,作为政府主要领导的县长很多时候只是县委书记意图的执行者。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县委书记的权力太大,而且不太受制约,容易滥用权力,滋生腐败;县委书记的任期太短,短期行为严重。要想使县域又好又快地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仅在县委书记一人的行政级别上做文章,不仅有可能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带来一系列消极的影响。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副厅级县委书记是对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层级管理的突破。作为个别的尝试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把它作为一种经验大规模加以推广,就有可能对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造成冲击。大家会认为,既然县级这么重要,为什么不从根本上提升县域的行政层次,大家都提升级别?难道县里工作就县委书记一个人在干吗?县长的积极性如何调动?副书记、副县长的工作积极性如何调动?乡镇和部委办局的领导们也认为自己的工作非常重要,是否也要让他们提升行政级别?相互攀比和突破干部人事制度的结果,势必会影响到公务员制度的稳定性,带来公务员任用的随意性,影响其他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有可能造成权力更加集中,作风更加霸道,影响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要想从根本上调动县委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谋发展、保民生、促稳定,一是需要从行政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认真研究和解决行政管理层级的问题,理顺和减少省与县、(地)市与县的关系,减少市对县的资源抽取和行政干预,给予县级更多的自主权。二是从干部人事制度上进行改革,要选好、用好、稳定县委书记。首先要选好县委书记,要让那些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对人民群众有着浓厚感情,对基层情况熟悉,精力旺盛,视野开阔,思路清晰,有创新意识,有闯劲,能够把握全局,长于谋划发展,能够驾驭全局,善于协调各方关系,处理复杂矛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干部走上县委书记这一重要岗位。要更加重视从基层一线干部中选拔县委书记,要更加重视选拔那些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的干部担任县委书记。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其次,要用好县委书记。用好并不是简单地给予其更高的行政级别,而是要多方面关心他,使其认真地、正确地履行职责,既要激励,更要监督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再次,要稳定县委书记的任期,改变目前县委书记变动过于频繁、人走政改的局面,保持县域发展思路和工作的连续和稳定。另外,还要对县委书记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科学的、民主的考评,实行领导和管理问责。(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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