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四起制毒犯罪案件 刘招华等毒枭伏法 |
200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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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记者 杨维汉、隋笑飞)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中的源头性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尤为突出。近年来,受巨额利润诱惑和消费需求刺激,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内地制造毒品问题较为突出,此类犯罪案件不断增加,成为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
为加大对毒品犯罪源头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制造毒品犯罪,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4起制造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其中两起案件中的罪犯刘招华、梁瑞南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另两起案件中的罪犯张建勋、何其斌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
刘招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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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被告人刘招华伙同他人在福建省福安市赛岐镇试制毒品安非他明。1996年6月,刘招华制出15千克安非他明,并让陈文印(另案处理,已判刑)联系买主。同年7月5日中午,陈文印携带其中5千克安非他明在福州市与他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抓获,被缴获的安非他明含量为45%。
1998年5月,被告人刘招华与陈炳锡(另案处理,已判刑)等人商议,由刘招华提供制毒技术并负责生产,其他人提供资金,共同制造甲基苯丙胺贩卖牟利。之后,陈炳锡出资租赁了广东省普宁市流沙镇一工厂作为制毒场所。同年5月至6月,刘招华、陈炳锡分别纠集人员共同生产甲基苯丙胺约300千克,由陈炳锡等人销售牟利。
同年9月初,刘招华、陈炳锡密谋在宁夏设立制毒工厂,刘招华负责生产和运输,陈炳锡负责出资和销售。1998年10月至次年10月间,刘招华指挥他人在其租用的银川市新城区一农药厂制造出大量甲基苯丙胺,并分批运到广东省广州市、普宁市等地交由陈炳锡等人销售牟利。1999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在广州市查获了从银川市运来的甲基苯丙胺554箱,净重11080千克。同时,陈炳锡指使他人将一部分质量较差的甲基苯丙胺由广州市运至普宁市进行加工。同月18日,公安机关在普宁市一毒品藏匿点搜出86包白色粉末状物体,缴获甲基苯丙胺41袋,净重1280千克。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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