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行“大部制”改革后,17个委局的100多项职能和事项将于近期向社会转移或委托。当地有关人士表示,深圳政府部门将取消、调整、转移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职责近300项,此次转移百项职能则是一个开始。
深圳政府职能转移,看上去呈现出一种规模化气象。尽管如此,这的确还只是一个“开始”。就深圳自身而言,与近300项的目标任务相比,现在自然是“开始”;100多项被转移的事项,总要有人承接办理,现在政府刚刚宣布退出,当然也只是“开始”;从全国范围来看,启动政府职能转移,深圳的改革更只是“开始”。
政府转移职能,是转变职能的题中之义。在职能调整中,若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职能就得不到真正的转变。转移职能,也就是古人所谓“省官不如省事”。事无巨细都要管,就可能什么事都管不好,人员和机构的精简工作,恐怕也逃不出沦于形式的命运。“省官不如省事”是一个带有真理性的历史总结,既往的相关改革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出于无知,就是源于漠视这个历史经验。
深圳实行职能大规模转移,这将使之与其他地方政府相比更具有现代性,而更少有传统性。这当然是对其改革方向性的极大肯定,但其渐进性改革路径,亦多有可借鉴性。政府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职能应由法定,转移应有规划。因此,职能转移就应有一定之规,而不是听任政府自我裁决。否则,就很可能发生该转移的不转移,不该转移的倒转移了的异化。这是在启动职能转移之前,务必警醒和首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不过,与此相比,职能转移推而不动的现象,似更为人瞩目。一些地方政府虽痛切于大包大揽的牵累,却也不热心职能的转移,那原因据说来自对社会组织、民间机构不发达的“担心”。这种“担心”不能说毫无道理和依据,但总是怀着这样的“担心”,承接被转移事项的社会组织就很可能永远长不大,而职能转移也永无自觉启动之日。其间的道理并不复杂。就像在家长强势的家庭,其他成员很难获得均衡力量,而这又往往成为家长强势地位必须维持乃至强化的理由。
深圳的改革虽已走在全国前列,但其社会组织和民间机构并未成熟到一夜之间便能顺利承接所有被转移之事项,与政府的衔接需要一个过程,办理事项的社会评价若要不低于转移前的水平,无疑更需要自我提升。但深圳的可贵,正在于抛弃好大喜功而又作茧自缚的“父爱主义”,在社会组织尚有欠缺之时,给它们提供用武之地和成长空间,而不是以“爱”的名义,把它们禁锢在摇篮里。
万事开头难。一个好的开始,很多时候意味着成功的一半。不过,转移职能毕竟是一种釜底抽薪式的改革。在此过程中,转移什么、怎样转移,转移之后政府干什么,人们从中不难辨别改革的真伪优劣。(滕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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