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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将挂牌透露反腐格局微妙调整 |
2009-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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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省两办)近日联合发出通知:湖南省监察厅将加挂湖南省预防腐败局牌子。
从专门反腐败到专门预防腐败,机构设置的变化,或透露出反腐格局的微妙调整。
两年前,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挂牌成立,它最早源于中央领导提出的源头反腐方针策略,另一个背景是中国正当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此前,承担预防腐败职能的机构也存在,比如检察系统在2000年8月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机关,中纪委的宣教室、党风室、纠风室,实际上也都有预防腐败职能,但都侧重在案件查办之后的“个案预防”。
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则专门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不过直到今年2月27日,我国首个省级预防腐败局——甘肃省预防腐败局才正式挂牌。
去年3月,湖南被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列为全国5个预防腐败试点省份之一,随后,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
省两办此次发出通知,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湖南省监察厅加挂湖南省预防腐败局牌子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9]116号)。通知还明确,省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负责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合作交流。(记者谢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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