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王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8日在国庆新闻中心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情况和住房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齐骥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城镇住房严重短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共建设住宅5.3亿平方米。据统计,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6.7平方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十分困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性住房分配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房改的深化,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住房供应体制框架基本形成,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商品住房成为城镇住房供应的主体。1998年以来,全国商品住房的竣工量达到36.1亿平方米。最近十年的建设量是改革开放前30年住房建设总量的6.8倍。2008年商品住房投资占城镇住宅投资的85%,商品住房竣工量达到了4.8亿平方米,占同期城镇住房竣工总量的72.6%。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总量近5%。
——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到2008年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了28平方米以上,是1978年人均住房面积的4.2倍。农村居民基本实现了一户一宅,在各类新建住房中,注重完善使用功能,注重配套设施完备和物业服务,注重建筑节能和环境的美化。据统计,城镇居民住房成套率达到81%,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
——住房保障迈出重要步伐。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后,按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加快了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步伐。截至2008年底,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29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作用得到实现,已经有500多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问题。通过各类棚户区改造使13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约有4700万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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