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审计署自2008年7月履行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以来,圆满完成各项联合国审计任务,在联合国外部审计中取得丰富成果,赢得广泛信任与尊敬。这是记者日前从审计署了解到的。
根据审计委员会分工,中国审计署负责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国(伊拉克)账户、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大学、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国际犯罪(卢旺达)特别法庭、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秘书处、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等17个项目的审计。
截至2010年底,审计署已完成联合国维和行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9个项目的财年审计,共向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12份、管理意见书73份。
上述审计揭示了联合国在治理、管理和控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计报告质量得到联合国第五委员会等有关方面的高度评价,联大决议赞扬“审计报告质量上乘”,审计建议得到被审计单位的高度认同。
联合国审计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负责对联合国组织的账目、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并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审计结果和建议。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在联合国会员国的审计长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6年。
2008年7月16日,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审计委员会第62次例会,正式代表中国履行联合国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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