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0月22日电 由巢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巢湖市政府原秘书长曹亚东(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10月10日已被该院提起公诉,巢湖市中院将于近期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49岁的曹亚东案发前任巢湖市委党校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其相关履历显示,1995年10月起,曹亚东历任原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等职。今年7月8日,曹亚东因涉嫌受贿被巢湖市检察院决定逮捕,7月10日巢湖市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0年1月至2008年4月,曹亚东利用其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秘书长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公司上市、征用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11人65次给予的人民币117.6万元、美元1.8万元、港币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1.6万元的购物卡。检察机关在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曹亚东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认为其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期间能主动交代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系自首,因此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检察机关指控曹亚东涉嫌受贿的具体犯罪事实共有11起,其中第一起就能让人“叹为观止”——某行贿人在前后6年时间里共31次向其“示好”,曹亚东均予以收受。起诉书中说:2000年2月至2003年10月,被告人曹亚东利用担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的职务之便,接受巢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张某的请托,为其开发项目提供帮助。为此,2002年春节前至2008年4月,曹亚东先后31次收受张某送给的人民币60万元和价值人民币17.5万元的购物卡。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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