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1月12日电 取款低于3000元就不能在柜台办理,银行有这种规定吗?在我市某企业工作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日前他在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市支行新华路分理处取款时,因为取款的数额不大而被拒柜台服务,刘女士认为银行此举有歧视小额储户之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储户:柜台取款遭拒绝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刘女士说,11月8日上午,她到市新华路工商银行分理处取款200元,由于当时等候使用ATM机的人挺多,刘女士就到柜台去取,结果遭到营业员的拒绝。理由是银行贴出小告示“现金取款3000元以下请到自动柜员机”。刘女士说自己当时急用钱,但营业员毫不理会,直接把卡退还给刘女士。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民:限额服务不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在市区不少银行都看到了类似的提示用语,“ 3000元以下银行卡取款业务在柜员机办理”,此类小告示一般贴在银行的玻璃门或是柜台橱窗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排队取款的群众,一位中年男子说,银行这种做法不太合理,储户选择何种取款方式是自己的自由,银行可以提议小额取款到ATM机办理,但绝不能强行指令和限制办理业务。 tujian.org
银行:没有硬性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记者拨通了工商银行新华路分理处的电话,接电话的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并没有作出“必须到柜员机取款”的硬性规定,客户有选择到柜台或ATM机取款的自由。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市支行办公室副主任李女士表示,虽然银行贴有“3000元以下到ATM机取款”的告示,但并不代表柜台不受理“3000元以下”的取款业务,只是对客户的一种提醒和引导,既方便客户又减轻了营业员的负担。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柜台服务,营业员不应拒绝。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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