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1月22日电 贪污公款609万余元、收受贿赂47万余元、挪用公款2300万元,涉案金额创下安徽女干部职务犯罪纪录的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秀英,因有重大立功表现被法院减轻处罚。11月21日,省高院对张秀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作出终审宣判,维持合肥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年57岁的张秀英,曾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处级)、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信息产业市场项目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等职。1996年至2003年,张秀英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海南世益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款226万余元,并在安兴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隐匿公司93万余元没有上报,据为己有。张秀英擅自将合肥信息产业市场项目指挥部资金转入其个人期货账户,进行个人期货交易并造成严重亏损;让财务人员在指挥部短期投资账户冲抵,虚增指挥部短期投资亏损,虚增的242万余元被她用于弥补个人期货交易的亏损。张秀英累计贪污公款总额达609万余元,挪用公款2300万元给个人用于营利活动,并受贿47万余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合肥中院一审判决后,张秀英向省高院上诉称,她两次借款给阜阳某公司500万元,原判认定为挪用公款不当,并且认定500万元的收益20.85万元构成受贿,缺乏法律依据。张秀英认为自己归案后有自首、重大立功等情节,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省高院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张秀英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事实,已被一审判决列举的证据所证实,所列证据均经一审当庭举证、质证。二审期间,张秀英及辩护人未提出新的证据,省高院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张秀英归案后,检举了张皖安受贿、张春行贿的犯罪线索以及徽商集团原董事长蔡文龙涉嫌贪污的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具有一般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同时,她还如实供述了挪用公款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综合张秀英的犯罪事实、情节,法院对其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减轻处罚,对其犯贪污罪酌情从轻处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