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2月4日电 18岁开始工作,在一个单位一呆就是11年多,如今,医院却把她“开除”了。她也一改往日“温顺”,完全不顾忌自己是个弱女子,一再地选择与该单位对簿公堂,究竟所为何事呢? tujian.org
11年来,她只是“非法”临时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6年11月,18岁的田晓俐(化名)成了安医附院膳食科的一名服务员,进这么一个大单位,她很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工作起来任劳任怨,很快,她就被转到前台,当起了保管员,这一干就是11年。然而,她的努力换来的却是微薄的回报,工资少得可怜,开始几年每月只有150元,节假日加班也没一分钱报酬,婚假、产假工资还照扣。为了保住这个饭碗,田晓俐默默地承受着。2007年12月,医院突然来了通知,她被作为“临时工”派遣到了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此时,田晓俐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医院干了这么多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说到底,自己还只是个“非法”的临时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打官司,她像“着了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工资报酬长期遭克扣、基本保险一个也没享受、特殊津贴一分领不到……为了讨一个说法,2008年4月,她决定通过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算清11年来与医院之间的“账”。费尽千辛万苦,她将重要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收集全了。仲裁裁决书下来,医院被判赔偿她15569.5元。因部分诉求得不到支持,田晓俐打算向人民法院起诉,可看失业的她出不起钱,律师也弃她而去了。无奈之下,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进行自我辩护。为此,她不分昼夜,对着电脑查阅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一条一条地看、抄,常常一熬就到凌晨两三点。因精力有限,一岁多的女儿也被其忍痛丢给了乡下的老父老母。孩子整天哭着闹着要妈妈,亲戚朋友都说她“着了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赢再赢,她还是要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0月,她作为原告,同时又是自己的“辩护律师”,走上了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为自己的权益辩护。11月17日,她收到期盼已久的判决书,并被告知可获赔偿22644.54元。她到底赢了!可田晓俐却高兴不起来,这两场历时七个月的官司,让她身心俱疲。另外,律师费、诉讼费、电话费、交通费等支出就有3000多元,光复印件就花了306元。尽管法院比仲裁委多判了7000多元的赔偿,但她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维护,于是,11月28日,又将诉状递到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个人维权的背后是什么?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从一个‘法盲’起步,我确实付出了很多。但如果自己都不争取,谁会真正为你维权呢?”说起这些时,田晓俐像一位“斗士”,但是背后的辛酸和代价又是巨大的。与田晓俐曾在同一单位,遭遇同样待遇的还有很多人,她们却没有站出来,因为她们觉得付不起这样的代价。一直很关注这一案件进展的律师高明生也对这一维权之路给出建议和看法。高律师分析,田晓俐一案,是老百姓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的一个典型,但从律师的专业角度来看,再上诉就意味着一切推翻重来,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可估算,而且审判结果也无法预料,所以,对此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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