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2月9日电 合肥市的一位下岗女工汪霞(化名)和丈夫陈某离婚,虽然经合肥市中院审判,住房归她所有,但陈某却抢先一步将住房低价卖给别人。自己下岗失业,女儿还要靠她抚养,这一变故,让汪霞和女儿一时无家可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汪霞与丈夫陈某于2003年结婚,婚后生下一女,但夫妻俩经常争吵,多次闹离婚。2006年10月的一天,丈夫将家中水电切断后拂袖而去,自此再也没有回过家。一年后,汪霞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陈某抚养,住房归陈某所有,陈某给付汪霞75000元作为补偿。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汪霞不服提出上诉。合肥市中院终审判决女儿由汪霞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住房归汪霞所有,汪霞给付陈某90000元作为补偿。 tujian.org
判决生效后,汪霞心里的石头落地了。因为不管怎么说,母女俩总算有了个安身之处。但令她万没想到的是,陈某在收到判决的第二天就将住房以18万的低价售出,3天后买房人又以34.1万元的高价转手。这时,法官告诉汪霞,因被执行人早在汪霞申请执行之前就将住房进行了买卖,案件无法执行,裁定对合肥市中院民事判决终结执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这个消息对汪霞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她找到安徽金华安律师所,储洁印律师认为陈某的做法已经不单单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储洁印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次向瑶海区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提出陈某已经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的意见。他的建议得到了法院的采纳。随后,律师多次与陈某家人沟通,要求陈将房屋款中属于汪霞部分支付给汪霞,汪霞放弃对其刑事控诉。在律师分析利害关系后,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日前,汪霞终于拿到13万元的赔偿款。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