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2月18日电 日前,定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父子雇凶伤人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其升、王家兵等8名被告人九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凌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中旬,被告人王其升在得知其家门口集体林场土地被村支书唐某某租赁给他人使用后,心生怨恨,遂产生报复心理,于是告诉其大儿子王家忠,要找人砍唐某某。王家忠问:怎么砍唐某某?王其升说找在上海打工的三儿子王家兵想办法,只要王家忠拿出2万元钱,剩下的事就不要他过问了。随后,王其升电话联系了王家兵,告诉他林场土地被卖一事,讲明要找人砍唐某某,使唐双目失明,雇凶钱由其提供,王家兵当即表示同意。4月22日,王其升从大儿子家拿了2万元钱到上海交给王家兵1.9万元。王家兵然后以1.5万元的价格雇了在上海的江苏邳州人顾某某、安徽颍上人郑某某、安徽萧县人吴某、江西宜春人江某、山东商河人陈某某等参与作案。4月24日凌晨1时许,王家兵等人窜至定远县永康镇大唐村唐西组。王家兵先用铁丝将唐家大门拧紧,然后与顾、郑、吴、江等人戴上帽子、口罩、手套,手持砍刀、钢管,踹开唐家后门闯入屋内。唐某某听到声音后急忙下床察看,当他走到堂屋大门处时,被王家兵等人上前用砍刀、钢管将其打昏倒地,此后另一罪犯又用砍刀朝唐某某双眼各戳一刀。作案后,王家兵等人乘车逃返上海,然后被办案警方陆续捉拿归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其升目无国法,因林场土地被租赁一事与村支书产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却让其儿子出钱找人砍村支书进行报复(给唐某某带来八级伤残)。王其升、王家兵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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