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1月23日电 “发票开具日期必须在1月20日及以后的才能享受新购置税的优惠。”1月21日11时30分,市行政服务大厅4楼的车购办窗口前还是很热闹,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一边办理购置税业务,一边向车主解释汽车购置税的新政策。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什么?我不能享受5%的优惠政策?”一位来窗口办理购置税的李先生没想到会“碰钉子”,由于拿的是1月15日开具的购车发票,他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享受此次减税政策。该工作人员告诉他大厅门口张贴了相关的通告,让他去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一张由国税部门下发的通告上,李先生清楚地看到,“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购置税。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新购置税从1月20日开始执行,但享受优惠的车辆也必须出具20日或者以后的购车发票。”市国税局车购办主任周未来告诉记者,不少新购车的车主听说了购置税减征的消息后,在买车后并不急于办理购置税,而是等待新购置税的实施,希望能够从中得到实惠,但他们并没想到会有购车日期的限制。此外,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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