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2月3日电 日前,省物价局转发了国家有关通知,通知决定今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大幅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保护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合理水平,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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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9%、16.5%、15.9%。另外,之前国家已较大幅度提高了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省物价局农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将让我省农民增收约40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