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6日电 3月5日,一位房东老汉因为家中失火,前来合肥市包河区消防大队接受处理,谁知他刚走进大队门口,就找到一位消防参谋,请求消防部门多赔偿一点他家的损失。负责此起火灾调查的消防参谋说,他家向外出租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子,从而酿成火灾,造成较大的损失,已经触犯了消防法规,应给予3000元的罚款。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3月3日,合肥市常青街道竹西社居委附近,一制作与堆放广告材料的仓库突然燃起大火,由于室内无人,火烧了约半小时后才有人报警,以致仓库内众多物品付之一炬。合肥消防出动了5辆消防车,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努力,才将大火扑灭。随后,包河区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立即深入现场进行调查走访,初步确认起火的原因是电瓶车充电引起。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包河区消防大队的负责人介绍,根据他们的调查,当时一辆电瓶车在仓库内充电,由于充电的插座上堆放有许多重物,并将插座压坏,从而导致电路短路,电线绝缘皮发热燃烧引起大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调查结束后,消防部门要求房东于3月5日到消防大队接受处理。这位房东昨日一早就来到消防大队,认为房客将他家的房子全烧掉了,自己损失惨重,他不仅要求房客要赔偿他的损失,还希望消防大队再赔偿他家一点。负责此事的消防参谋告诉他,他家出租的房屋,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对此起火灾应负间接责任,根据消防法规,决定对其罚款3000元。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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