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22日电 3月20日,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定远县计划从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中通过考试选招100名教师,分配到县城完中和农村中小学任教。选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由县财政统一发生活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编制部门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事部门予以转正定职定级,县财政按标准统一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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