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22日电 近日,蚌埠固镇县法院审结一起强迫交易案,被告人陈洪光因为承揽京沪高速铁路部分土方工程,强行阻止施工队施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被告人陈洪光系固镇县连城镇楼底村一农民,中铁十五局集团承建的京沪高速铁路经过其所在村庄。为承包京沪高速铁路在怀洪新河水中填筑便道工程,被告人陈洪光伙同他人在2008年7月份先后两次带领不明真相的群众以地钱未赔付为由,将已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的施工车队拦下,同时又强行让工地的打桩机停工,并威胁要砸车打人。声称自己的地盘工程就得自己来干。由于受被告等人阻挠,中铁十五局集团京沪高铁四标段十一项目部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保证工程正常完工,高铁十一项目部被迫与陈洪光等人签订了填筑便道工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固镇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洪光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他人签订劳务施工合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