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30日电 近日郎溪县教育局原局长宋永祥受贿一案,郎溪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宋永祥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77500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郎溪县检察院审查查明,宋永祥1997年5月至2006年2月任郎溪县教育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这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