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3月30日电 日前,肥东县消费者协会圆满解决了一起饮用破损瓶啤生病住院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获赔4000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家住肥东县店埠镇对河行政村的陈宏平,2008年9月23日书面向肥东县消协投诉,他于2008年9月11日晚与朋友在店埠镇天都大酒店就餐时,在喝了箱装精制雪花啤酒后感到胃部不适,紧接着开始呕吐,被送到肥东县人民医院就治,确诊为急性肠胃粘膜损伤,住院治疗,医药费花去1460元。陈宏平找了天都酒店负责人,该酒店负责人只证明是在酒店喝了破损啤酒瓶啤酒的,但又称啤酒是刚从肥东毛毛批发部购进,毛毛批发部负责人又到现场察看,证明情况属实,却说啤酒都是刚从合肥华润雪花啤酒厂进来的,互相推诿,无人主动承担责任。为此,县消协及时受理了案件并组织详细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与陈宏平反映的情况一致。于是,消协找到了天都大酒店、毛毛批发部和合肥华润雪花啤酒公司,进行多次调解,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责任,分别承担部分经济损失。由于合肥华润雪花啤酒公司以种种理由不接受消协调解意见,导致消协多次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县消协建议陈宏平向肥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起诉。县法院及时受理了此案,并于2009年3月18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前由主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合肥华润啤酒公司补偿3500元,肥东毛毛批发部补偿500元,原诉讼人陈宏平当庭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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