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4月2日电 日前,芜湖市繁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五年,并各处罚金20000元。
2008年初,外地女子聂某化名“杨丽”经中间人牛某介绍来到芜湖市繁昌县孙村镇,与村民王某见面后,聂某同意与其结婚,在收到对方的18000元彩礼后,聂某与王某在繁昌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证。2008年2月下旬,聂某与牛某以帮找对象为名义,将繁昌县居民闵某带到河南省商丘市,聂某与牛某将一张姓女子介绍给闵某为妻。次月,闵某与张某办了结婚仪式,闵某付给了张某30000元作为彩礼。2008年4月,聂某伺机离开了王某家。两日后,骗钱得手的张某也借机溜走。2008年7月24日,张某又化名“魏倩倩”与河南省荥阳县人张某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证。8月1日,聂某以同样手段与河南省荥阳县人肖某办理了结婚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