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江西吉安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灯彩“鲤鱼灯”,将参加今年澳门的“内地春节习俗展演”,27日、28日晚,澳门同胞将欣赏到为时半小时的“鲤鱼灯”表演。
“鲤鱼灯”因寓意“鲤鱼跳龙门”获选
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政总署和文化部联合举办的“内地春节习俗展演”大型活动,于2009年上半年就开始筹备。我省在广泛选调参展参演节目、项目后,推荐了吉安县“鲤鱼灯”和进贤县“泼蛇灯”。最终,吉安县“鲤鱼灯”脱颖而出,成为我省唯一入选参演的文艺表演类节目,这也是我省民间灯彩首次前往澳门演出。
省文化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鲤鱼灯”因为灯饰颜色采用了中国传统色彩“红”色,象征了节日的喜庆,又寓意“鲤鱼跳龙门”而深受好评。同时,“鲤鱼灯”还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它起源于“龙女化鲤”的神话故事,体现了人鱼和谐共存的美好意愿。
12位农民将赴澳门参演
此次前往澳门参加表演的12名演出者,均为吉安县固镇棚下村的农民,他们也是吉安县文化馆“鲤鱼灯”表演队的队员。该表演队自成立以来,频频参加国内演出,获得过多项大奖。
25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家里收拾行李准备启程前往澳门的村民邓建民。他告诉记者,他从20岁开始学习制灯技艺和表演技巧,至今已有20余年。“每年,我们只在农闲时,才会聚在一起讨论‘鲤鱼灯’,我们的表演技巧也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这是我们村庄的传统,必须传承下去。目前不少年轻人都开始学习‘鲤鱼灯’的表演技巧。”当提到澳门之行时,邓建民有些兴奋:“没想到平日里在自家的表演,还能作为江西的代表前往澳门展演。”
鲤鱼灯源自远古鱼族舞蹈
吉安县文化馆有关负责人傅江告诉记者,“鲤鱼灯”的起源以及部分表演花节与不少民间神话、传说、典故等有关。其历史渊源可上溯到七千年前远古时代鱼族人的图腾“鱼舞”。2008年,“鲤鱼灯”被文化部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鲤鱼灯”表演要求整体配合好
据了解,“鲤鱼灯”的道具为鳌鱼灯1盏、虾灯1盏、金丝鲤灯5盏、大红锦鲤数盏,分别与“龙女化鲤”传说中的七位龙女和众丫鬟等一一对应。黑暗中鱼灯闪烁、流光溢彩。表演时,“鲤鱼灯”模仿群鲤追逐游戏、搏击风浪等情景,再现鱼群和谐团结、勇于拼搏、追求幸福、向往自由的精神,也表达了人们期望来年风调雨顺、年年有余的愿望。
傅江告诉记者,“鲤鱼灯”于每年春节、元宵节期间表演。一般在村头、场院、街道、码头以及各户厅堂等地演出。“鲤鱼灯”的舞蹈也运用了多种表演步法、手法和队形,整体配合的要求极高,表演具有相当难度,没有一定的功力,不经过专门的反复训练,难以胜任。演员除了需要经常训练表演技巧外,还必须学习掌握传统的制灯技艺。
为澳门展演重新编舞
傅江还告诉记者,“鲤鱼灯”现有的传统表演套路总共有16个花节,最多能表演15分钟左右。而此次赴澳门演出,有关方面要求其拆分为四个内容不同的舞蹈节目,并要求能表演30分钟以上。为此,他们通过深入挖掘、整理早已失传多年的有关祭祀、出灯、送灯和恭贺等仪式,全新编创了长达15分钟的新节目《神鱼赐福》,另将传统表演花节有机地拆分组合,编创了《搏风击浪》、《戏水翻潭》和《鲤跳龙门》三个新节目。其中《鲤跳龙门》节目曾在文化部主办的《首届中国农民文艺会演》中获奖。
傅江相信,这个全新的“鲤鱼灯”组舞会得到广大澳门同胞的喜爱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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