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权益保障纲要法》框架文本谘询期由今日起至下月廿三日,居民可到社工局及辖下各服务单位、政府资讯中心、民署各服务站及图书馆、山顶医院及各卫生中心、文化局各图书馆索取谘询文本,亦可透过社工局网页(www.ias.gov.mo)下载。
为集思广益,社工局将於七月二、三日举办公开谘询专场及长者专场,收集各界意见。居民除可参与谘询专场提供意见外,亦可透过亲临社工局及辖下各服务单位、邮寄澳门西坟马路六号
社会工作局、电邮di@ias.gov.mo及传真(二八三五·五一六一)等方式递交书面谘询意见,及致电廿四小时留言热线(二八三五·七○四八)。查询是次谘询事宜可於办公时间致电八三九九·七七○五。
织梦好,好织梦
为方便各界居民提供意见,框架谘询文本拟定了法律的宗旨和适用对象;长者的照顾模式及责任;长者的各项权利、福利与保障;长者的
社会参与;负责协调及监管此法的实体,及各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私人机构间的合作和构通机制;违反本法的责任等六个要点问题作重点谘询,并提供了较具体的事例供讨论。
推动长者参与社会
文本设定立法的宗旨是为构建敬老、爱老、养老、助老
社会,基本目标是要达至老有所养、老有所属、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建议
社会应顾及长者的基本需要,并有责任确保长者获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各种资源,政府则应积极制订和加强政策以促进代际和谐,家庭成员则应照顾和关爱家中长者。法律的保护对象是年满六十五岁或以上的长者、永久性及非永久性居民。
对於如何积极推动长者的
社会参与?文本建议循拓展及推动老有所为计划;支持并鼓励长者终身学习;鼓励长者积极参与
社会事务以扩阔人际网络;提高长者再就业及参与义务活动如长者义工计划的机会以发挥所长;设立康乐及休憩设施、康体活动网络、定期举办文娱康乐活动,保长者身心健康及减精神孤寂;推动长者的教育和职业活动;助长者作退休前准备;鼓励灵活退休及再培训、再就业,让长者保持收入潜力,减轻老年依赖程度和提升长者自信及自我认同感等方面落实。
本文来自织梦 对於是次谘询,容光耀特别呼吁长者家人、亲友、各社团及服务机构,多向长者讲解文本内容及立法的目的,让长者都能了解有关情况及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